引言

你是否愿意成为时尚达人,将前卫和品味结合同住,把颠覆和解构当做爱好,热爱它,钻研它,掏出钱来买它,像你爱自己一样,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日常还是盛大节日,始终保持着对时尚和名牌们的爱并且终于它,直到永远?

有人就是这么做了。不信,请翻阅《时尚学徒》。


正文

有那么一个人,他热爱时尚,热爱那些闪闪发光的顶级品牌,极端热爱购物,并且不吝于与其他人分享这一切感受,所以,他曾经写过一本书叫《In 买 life》。基本上,购物是贯穿了他的人生的惊喜和亮点。那么我们如何来区分时尚热爱者和拜金虚荣主义的区别?看看他的书就明白了——既不是高高在上板起脸来给你从几百年前开始讲品牌故事,也不是如当下流行软文一样充满盲目的崇拜和溢美之词。在我看来,武林高手都是无招胜有招的,一切都可以为我所用,以自己亲身的体验拼贴和搭配来显示深厚内功,之后进入平淡冲和的状态,所以,周周的新书起名《时尚学徒》,反而是进入更高境界的品味之道,以一种松弛的、平淡却又异想天开的态度面对光怪陆离甚至被曲解的时尚圈,颇有《笑傲江湖》的大师兄意气一二。

当《穿PRADA的女魔头》热映的时候,局外人都将时尚圈想象为一个华丽的名利场。事实上,因为国情不同,大多数为你报道明年秋冬流行趋势和城中当下热潮的专业人士都是"穿动物园的女编辑",可是要是从职业精神来说,你要是没有自己振奋着投入精力和金钱买过穿过那些名牌,你所描述的奢华场面不过是画饼充饥和隔靴挠痒。而时尚这东西,你要是没有沉迷过浸淫过然后玩弄并且超越它,最终也不过是匍匐在它脚下的盲从的信徒而已。不过还好,既然流行时尚都是由尖端人物创造出来的,那么相应也会诞生他们的知己,从自己的角度和品味来诠释理解,这其中有几个关键字很重要:审美、敏感、趣味、一颗不势利的心。

每个品牌都拥有自己的拥趸,但它们更希望遇见自己的知己。周周笔下的一点一滴都是自己买出来的,从Bape到Martin margiela,他如入宝山,更关注设计的精髓、搭配的趣味、购买过程的乐趣、由此衍生的段子。而书中出镜第二多的是他的妻子,因为他对时装和配饰的敏感,同时还有一个漂亮的老婆,所以他对打扮自家的女人更是兴致盎然,所以周周大人对女性时尚有一种彻底来自男人眼中的趣味审美。于是在《时尚学徒》这本书里,你可以看到夫妻两人组合跑遍了北京城内外世界各角落,只为了一件限量品。也可以看到他们在名牌之旅中掉进的陷阱和意外的收获。毫无疑问的是,这是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当然,写出书来,就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败家讲坛"啊。

这种"败家讲坛"的意义在于,先要把所谓"时尚"从神坛上拉下来,然后自己站上去。就算是《论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读方式,何况一两个名牌呢!要适合你符合你被你玩弄得出神入化才是真正的物尽其用。于是,蓦然回首中,你才发现,灯火阑珊处敢情我也是时尚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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