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我国国家财政部关税司同时发布三项通知,其中两项为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和行邮税的调整及缴纳税率的主体,另一项为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的调整,核心要义在于规范和保护跨境电商市场,这三项调整后的税收政策将于4月8日起正式实施。长久以来,我国对高档手表(审定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实行30%的完税价格进口税率,其他钟表及配件实行20%的进口税率,而根据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高档手表从原先的30%提高到了60%,这意味着无论是从跨境电商平台、代购还是自己从国外购买高档手表,入境都将缴纳以往一倍的进口关税。

4月8日起 高档手表进境进口...


跨境电商购买的邮寄物品将被区别对待

        根据关税司发布的《我国将自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跨境电商通过邮寄等方式入关的物品,将被区别对待。在此之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通过邮递渠道进境,是按照行邮税征收税费,而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因此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形成了不公平竞争,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这条规定意味着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将提高购买成本,这对于习惯海淘的朋友而言,将带来较大影响。

调整行邮税 限定个人单次及年度交易限值

         由于个人出境旅游消费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状况,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合理的境外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行邮税也从原先的四挡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调整后,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

       这条规定已经强调的相当明显,个人出境购买物品,不再使用以往的行邮税制度,而是采用限定单次及年度交易值的方式,并且在限定值内也将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超出部分将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高档手表属于税目3,将征收60%的税率,这将大大提高出境旅游购买高档手表的成本。



高档手表进口税率提高到60%

        同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明确规定高档手表进口税率调整为60%,一同提高到该数值的还有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化妆品。这些高档商品正是境外奢侈品消费的热门品类,从此或将成为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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