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在时尚界的作用日趋明显,这一点在欧美已经成为时尚媒体不能忽略的内容,除了奥斯卡和格莱美等重要的走红毯时刻,明星平时穿着的似乎更吸引眼球,比如Lindsay Lohan、Mischa Barton、Victoria Beckham等等,再如Paris Hilton出狱后的Outfit会立即成为焦点。这样原先狗仔队拍明星隐私的照片又有了新用处,成为众多网站和Blog讨论好题材,FTD曾介绍的
Who What Wear。
明星另一方面的作用体现在与品牌的Collaboration上,比如Fast Fashion领域的
Kate Moss与Topshop、Madonna与H&M、Milla Jovovich和Penelope Cruz与Mango,运动装领域Missy Elliot与Adidas Original、Scarlett Johansson与Reebok等。虽然英国最大百货店马狮的Marks & Spencer的George Davies说
《名人系列将创新远离时尚》 ,但是这一潮流似乎不可改变。
更有一些明星直接推出了自己的品牌,比如No Doubt主唱Gwen Stefani推出的
L.A.M.B,Puff Daddy吹牛老爹推出的Sean John都取得了不小成功。当然也有不太成功的,老爹前女友Jennifer Lopez推出的
JLO曾经在Novo卖过,后来不了了之。
Fashion与明星
在中国,明星们也开始有所表现,最近《新京报》做了一个《明星与时尚》的报道,涉及三位分别是
周迅、
陈冠希和
李灿森,记者问了我对此一些看法,我胡乱表达一通,不知是否会引起众多Fans的不满。
周迅与izzue的合作只有三件单品,纯属玩票,与之前张曼玉担任izzue设计总监的合作完全属于两个级别,而且周迅也大方承认李大齐对此帮助极大。
周迅的Collaboration属于Fashion领域,明星如果要有所作为,我认为关键是个人的Style是否能够影响到潮流。就目前而言,华人世界的明星似乎还未出现领军人物,你能立即描述出谁的穿着风格吗?目前所能看到的都是走红地毯的晚装和表演场景的演出服,前些天电影节红毯上,巩俐继续《满城尽带黄金甲》中的袒胸造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真不知道欧莱雅是否给出过建议,或者是因为Roberto Cavalli没有来过中国。相比之下,Sharon Stone的优雅则光彩照人,也许是Dior更了解国人的审美眼光吧。
至于华人明星在影视作品中的Style是否能影响到潮流时,这到略有可能,对于周迅此次Izzue合作的产品看,似乎与她之前出演的不少电影中造型略有神思。
男生方面选秀节目好男儿算是做的不错,每次表演时的白色飞行员服确实相当帅气,可惜这些男色时代的表演装束实在不适合平时穿着,否则走在街上不但要受到老妈妈的围追堵截,甚至是男性的跟踪追击。至于美特斯邦威为好男儿提供的服装,则与周杰伦拍摄的美邦广告一样,我要说至少应该像
马克华菲一样去买一点好牌子做样衣拍吧。
突然想起前一段时间出现不少做网上定制图案Tee的品牌,其中一家店主告诉我,他的目标客群是宋晓波的Fans,为他的歌友会设计一个Logo,然后在最基本的Tee上印制,35元一件,供Fans们参加活动时一次性穿着。扯远了,这个不属于Fashion领域。
歌手吴克群前些日子在台北推出新专辑做宣传时竟然一改原来阳光大男孩造型,一身黑色Dior Homme礼服,发型则是直板并遮住一侧脸庞,当场遭到媒体质疑后,吴克群解释到此次服装是品牌赞助……那也不能不管的自己歌路和Style!
Street Wear 街头装与明星
其实明星对潮流影响比较大的是Street Wear街头装部分,个中原因是Street Culture是属于平民的亚文化,消费者并不用远远的仰视。
《新京报》的记者问我对陈冠希和李灿森有什么看法,我的第一反应是"李灿森是谁?"。马上Google一下才依稀记得在一些影片中曾经看到过。据说他推出了一个街头潮牌Subcrew,记者让我看了他们的访谈记录后,我做出如下评论:
"我不知道李灿森卖的东西价格到底有多便宜,看起来他的品牌比起那些炒限量的牌子更符合街头文化一些。不过这样很有可能卖不动和赚不到钱,因为不是限量版就没有卖点,那产品本身就不突出了,香港这样的牌子太多了。
毕竟生产数量有限,跑不了量就没钱可赚,然后就没办法推新产品。不过他们如果纯粹是玩,从设计服装和经营品牌中获得乐趣,那我也没什么意见。"
至于陈冠希的Clot和在上海的店铺ACU,之前与eno的Tor和source的Nathan采访时都有谈及,Edison的生意属于Street Wear的高端收藏部分,是一小批人玩的。至少在目前还不适合中国大陆市场,因为没有几个同学自己有钱去收藏鞋子。而数次走进ACU的店铺,除了楼下的强壮保安守门,楼上楼下一共就展示十几双鞋和几件Tee,怎么也不像做生意的样子,基本属于有钱好玩。隔壁店铺Pick Up的校友Owen告诉我,ACU每次搞陈列就是一次作秀,一辆面包车停在店铺前,下来几位潮人门口栏杆上一坐,然后指示伙计摆这个放那个。而Owen他们其它长乐路店主则晚上下班后到店里自己搬东西陈列到深夜。
对于Clot,《新京报》是如此表达我的评价:
"我并不认同以CLOT为代表的偏街头文化的品牌。因为在我的理解里,街头的东西在一开始是非常平民化的,黑人穿那么宽大的衣服是因为没有钱,所以全家共穿一件衣服。
而现在这种所谓的"潮牌"的推广主要有两种手段,一种就是与媒体联合,炒作"限量版",一个普通的T恤价格就会被炒到很高;另一种就是两个品牌不断地组合出"合作款",其实这是一种没什么创意的体现,也是背离了街头文化核心的东西。
不过现在年轻人都需要这些东西,他们受街头亚文化的影响太深,加上对明星的盲目追捧和媒体的宣传,这些东西就会卖得很好。"
基本能够表达我的意思,不过似乎还有一些东西需要补充,之前曾经看到
Being Hunted网站对陈冠希的采访,此次重新仔细阅读一番,然后又去Clot的网站和Edison在Honeyee的Blog浏览一番,有几句话要补充一下。
Clot在香港的成长土壤已经成熟,最近一次Clot在香港的成立三周年活动竟然有2000人参加,明星基本到齐,可见Edison号召力。
而且Edison也表示他希望通过创建第一个华人Street Team来推广Street Culture,并且做为第一张倒下的多米诺骨牌来产生连锁效应,这一点非常值得赞赏。市场是靠钱砸出来的,没有人去培养是不会出现的。
Edison希望Clot是一个Lifestyle公司,按照FTD的说法就是"啥都干":Fashion领域的Juice和Acu店铺,Music领域的CMD唱片公司,Event领域Levis推出Copper系列牛仔由Clot操办,Consulting领域与Nike合作推出限量版,此外他还自己开了一个纽约口味的NY PIZZA店。看了一下Edison的Blog和员工的评价,陈冠希应该是一个非常勤奋的人,对于自己的营销确实很有办法且找到了不错的切入点。虽然目前他还没有奠定地位的Rap饶舌歌曲和电影。
不过Clot的价格和产品目前还远远未达到收藏的程度,而且
Clot网站里面的相关产品更新照片拍摄太差,文字描述全是英文,特别是在ACU的部分,真不知道是给谁看的?记得一次成龙听到他儿子房祖名、吴彦祖和陈冠希在一起用英语聊天,于是走过去说:"你们能不能说中文啊?"
FTD Friends Young对Clot也发表过一些意见,大家可以再看看
他的Blog。